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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委有意將台中大都會歌劇院納入國家級表演藝術中心,與台北兩廳院(小圖)、高雄衛武營國家音樂廳並列,但文化部反對。 報系資料照、記者于志旭/攝影 |
立法院司法法制委員會在明天朝野協商國家表演藝術中心設置條例草案,朝野立委有意修改條文,把即將完工的台中大都會歌劇院,與台北兩廳院、高雄衛武營國家音樂廳,共同納入國家級表演藝術中心,文化部雖然持保留意見,但是台中立委,不分朝野,堅持將歌劇院交給文化部管理。
據了解,文化部評估大都會歌劇院落成後,將連年虧損,不同意納大都會歌劇院作為國家表演藝術中心,文化部向朝野立委表達不同意見,但朝野黨團都認為文化部必須納入,草案條文可望修改為台北的兩廳院、台中大都會歌劇院、高雄的衛武營國家音樂廳三者納入國家級表演藝術中心,但是要排除其他地方政府起而效尤。
台中的朝野立委,包括民進黨立委林佳龍、國民黨立委盧秀燕、紀國棟和楊瓊瓔等都希望中央接手。知情人士指出,台中市現在是有能力生音樂廳,沒能力養,希望中央接手,市府與文化部往來公文指出,文化部若需要辦理土地及建物移轉,市府全力配合。
胡志強:對市民、國人都是福音
【記者洪敬浤、喻文玟/台中報導】
台中大都會歌劇院斥資近45億元,將在明年底完工;台中市長胡志強說,大都會歌劇院由中央負責管理,原本就是台中市的期望,未來北有兩廳院、南有衛武營,加上台中大都會,對市民與國人都是福音。
台中市副市長黃國榮說,歌劇院委外營運發包,總共流標十次,第11次找到營運廠商,但若能交給國家表演藝術中心營運,則是最好選擇。
文化部:經評估 此案不可行
【記者邱瓊平/台北報導】
國家表演藝術中心設置條例草案明天將進行朝野協商,文化部強調,從制度、法律與營運資金面進行整體評估,此案均不可行,希望能暫緩研議,避免影響政府的補助制度以及已拮据的文化預算。
文化部表示,台中大都會歌劇院屬於地方建設,當初行政院核定此案,總經費43.6億元,文化部補助21.3億元,並要求後續的營運要依照促進民間參與公共建設法,引入民間經營,減輕後續營運造成政府財務負擔,若同意改納入國家表演藝術中心,會造成其他縣市政府起而效尤。
朝野明天協商國家表演藝術中心設置條例草案,卻傳出文化部已讓步,也讓外界質疑文化部的立場已鬆動,但文化部回應對此案仍持保留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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