毒澱粉「順丁烯二酸」流竄全台,多家便利超商、賣場下架商品,地方衛生局對不合格原料商、食品業者勒令封存及回收。消基會董事長張智剛今天痛斥衛生署食品藥物管理局處理慢半拍、說詞企圖幫業者開脫,且自2011年塑化劑事件後怠於修法,「失職、立場偏差」,下午前往監察院檢舉。
張智剛今日與消基會監察人徐則鈺、董事游開雄前去監察院,要求調查食品藥物管理局怠忽職守。張智剛表示,塑化劑、毒澱粉事件爆發時,食品藥物管理局皆未在第一時間發布消息,讓消費者持續吃下含毒物質食品。
張智剛指出,全家便利商店4月26日主動送檢多項食品,4月30日檢驗報告即發現異樣將黑輪下架、汰換廠商。在通路商已知食品含毒,且確認由哪家業者生產的情況下,食品藥物管理局遲至5月13日才公布檢驗結果要求下架,延遲了近2周。
動物實驗顯示,長期攝取順丁烯二酸傷腎,且澱粉類產品多,一碗米粉就有200公克,長期恐致腎小管壞死、急性腎衰竭,須終身洗腎。但衛生署食品管理局網站「順丁烯二酸酐化製澱粉之Q&A」列舉「急毒性低,對於人類不具有生殖發育、基因等毒性,且亦無致癌性。」「敏感族群嬰兒及小孩也無須過度擔心。 」
張智剛說,沒有任何一個國家核准食品使用順丁烯二酸,政府不斷告知消費者無立即傷害等與專家意見相悖的說辭,有幫業者開脫之嫌。
食品藥物管理局公布檢驗結果隔(14)日表示,使用未核准化製澱粉可處3萬至15萬元罰鍰;經評估足以造成人體健康危害,處6萬至600萬元罰鍰。張智剛強調,3萬至15萬元對業者來說根本不痛不癢,且「足以造成人體健康危害者」如何認定?現行法規顯然無法對業者產生嚇阻作用。
對於食品藥物管理局局長康照洲日前表示,將研擬修法強制業者標示食品履歷及食材來源。張智剛表示,塑化劑事件至今一再發生重大食安事件,強制建立食品履歷卻延宕多年,主管機關應加快修法的腳步、保障消費者的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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