毒澱粉席捲全台,衛生署昨啟動「○五二七食品安全專案」計畫,宣布七大措施;包括三天內清查澱粉製造廠及經銷商;即日起,所有澱粉類原料商需提供安全具結證明,小吃店等下游業者也需張貼安全證明,以及重大食品安全事件的檢舉獎金,提高至六十萬元。
衛生署長邱文達昨表示,全國衛生局已完成順丁烯二酸來源調查,共查獲一家大盤商、三家經銷商,及澱粉製造商八家、銷售商十六家等,統計違規產品下架、回收、封存二○六噸,除非檢調單位需要,否則違規產品將於一周內銷毀。
為確保所有違規產品回收,且無新製不法產品,邱文達說,各地衛生局三日內會全面清查轄區內所有澱粉廠及經銷商;所有澱粉類原料供應者須主動提供安全具結證明給下游業者,第一階段主要針對粄條、肉圓、黑輪、粉圓、豆花、粉粿、芋圓及地瓜圓等八類含澱粉原料產品的販售者,且小吃等下游業者須張貼安全具結證明,方便消費者檢視。
衛生署食品藥物管理局局長康照洲說,目前並無查獲順丁烯二酸化製澱粉用於關廟麵等產品中;統一與味全等大廠都是自行生產麵粉,因此第一階段仍鎖定八大類含澱粉原料的產品為主,未來視情況不排除增加產品類別。
一旦業者未提供具結證明或具結不實,六月一日起將重罰。康照洲表示,業者具結不實涉及偽造文書,若遭衛生局查獲將依情節處分;若已被證實原料違規,或產品應下架卻未下架者,依食品衛生管理法罰三萬到十五萬元,且一罪一罰,累計罰款。
為杜絕食品違法事件,衛生署將提高重大食品安全事件的檢舉獎金。衛生署發言人王哲超表示,檢舉獎金以違法廠商最高罰金六百萬元的百分之五計算,檢舉人最高可拿到卅萬元,若是重大食品安全事件,不排除檢舉獎金加倍,最高六十萬元。
邱文達說,若經國貿局公告有違規產品的廠商,除了違規品項列入清單,日後產品若要通關外銷,必須檢附政府認證實驗室的檢驗室合格證明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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